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畜牧业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和普及工作。
(3)参与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负责畜禽防疫技术指导;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
(4)负责全市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登记、保管、发放等工作;承担动物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5)提出全市官方兽医任命建议;承担畜禽屠宰工作的技术监督及服务;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兽药经营、饲料、动物诊疗机构等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畜产品登记认定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优良种畜禽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饲草、饲料资源开发。
(7)承担全市畜牧业项目审定、论证、申报等事务性工作。
(8)参与违反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线索核查技术指导工作。
(9)完成市农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根据三定方案(登编〔2023〕43号)内容规定,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畜牧科、防疫科、兽医科、屠宰科5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3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