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7953265/2024-00013
  • 登封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机构职能
  • 2024-09-06
  • 2024-09-06
登封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做好企业服务等工作,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四)提出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建议;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与郑州市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与郑州市对口部门和本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群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

(七)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化改造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融合发展。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组织落实国家、省与郑州市对口部门和本市有关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协调开展工业招商引资及跨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协作和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一)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工作,推动全市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投资环境的宣传、投资活动的推广、投资促进的战略合作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投资促进工作体系等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工作;负责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限额以上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事前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外包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及项目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市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依法对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和郑州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负责公平贸易工作;负责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商贸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推动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耗、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六)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对成品油、拍卖、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二手车市场及经营主体进行备案。

(十七)贯彻落实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登封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商务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

(十八)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十九)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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