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上级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划及政策措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拟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布局的规划和政 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指导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四)拟订全市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 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承担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
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 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协调全市科技普及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科技发展,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 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来登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一)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 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