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
(1)参与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业务发展规划。
(2)开展农业机械装备的需求预测、科学配备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及落实农业机械服务金融支持政策等工作。
(3)参与农业机械化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推进农业机械节能减排;承担农业机械化宣传、教育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4)制定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措施;推进农业机械农艺融合;承担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攻关、关键机具设备的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和农业机械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工作。
(5)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融合、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应用、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承担农业机械化统计分析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作。
(6)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牌照核发、检验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考试、核发证件、安全教育、技术考核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统计、分析农业机械事故,制订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负责协调农业机械作业用油、供油、节油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农机农田作业有关投诉及纠纷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8)承担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立项、报批以及农机作业补贴政策落实等事务性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编制
登封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