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46/2024-00013
  •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嵩管委下属单位
  • 2024-09-25
  • 2024-09-25
嵩管委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调研、文秘、接待、档案、保密、信息、会议组织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保险福利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拟定景区内年度预算,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指导全系统会计岗位培训。

(四)宣传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嵩山信息的发布及对外宣传工作;

(五)地质资源管理科(挂嵩山世界地质博物馆牌子)

负责景区和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矿产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调查、分析、评估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嵩山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及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

(六)景区管理科

负责景区内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负责景区内设施、标志、标牌的设计和维护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管理和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景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使嵩山风景名胜区内林业、地质、安全生产监察、环卫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政执法权。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少林景区管理局

主要负责少林景区范围内的各项管理事务。

 (二)嵩阳景区管理局

主要负责嵩阳景区范围内的各项管理事务。

 (三)中岳景区管理局

主要负责中岳景区范围内的各项管理事务。

(四) 规划建设分局

主要负责嵩山景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组织风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对景区规划的实施、项目和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五)文物分局

主要负责景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其职能部门的指导。

(六) 土地分局

主要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其职能部门的指导。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