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19/2024-00023
  •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2024-07-04
  • 2024-07-04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机构职能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行政管理、政务公开、课题调研、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借阅和查阅工作,按权限做好全市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局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分析经费预算及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信访法制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和登封市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负责信访接待、咨询及其他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稳定事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及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等工作;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涉法问题专家咨询工作。

(三)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发核准、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按规定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聘用事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政策,承担市直常驻国(境)外人员(不含公务员)的审查工作。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人选;承担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承担荣誉获得者管理工作。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规范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承担登封市深化校企合作及创新技能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登封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协助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并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登相关就业的管理政策,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指导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监督管理,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中央、省和郑州市属驻登企业人员调配、聘用事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承担登封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登封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社会保险科 

指导全市离退休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和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社会保险和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工作;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市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落实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政策,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配合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承担登封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行政服务科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局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局业务窗口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九)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并处理相关案件;承担登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劳动保障监察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指导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承担登封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登封市规范劳动用工监管联席办公会议和登封市依法保障下的欠薪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和职称考试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全市事业单位职称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依权限负责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审核

和管理;负责全市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选拔培养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政策和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负责人才开发、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才认定及待遇核准工作;承担“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市委市政府招才引智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二)离退休管理科

按管理权限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参保人员离退休待遇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变更参加工作时间、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核确认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和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亡故后相关待遇的核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离退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人事科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完善局绩效考评政策,承担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