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村镇住房保障、自然资源、城镇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负责村镇建设、拆迁、安置工作;
四、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镇公用房产的管理工作;
五、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