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辖区内工业经济发展工作;2、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辖区内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4、负责统计、项目建设、金融、优化投资环境、企业信息采集、企业服务等工作;6、负责辖区内企业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7、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8、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10、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11、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12、协助办事处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13、负责统筹协调应急体系建设;14、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15、负责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工作;16、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17、牵头做好各类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各类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工作;18、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19、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登封市少林办事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