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承办或组织参加上三级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布置的各项武术活动。
2、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市有关健身气功的各项工作。
3、负责少林武术挖掘、整理、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少林武术产业的开发。
5、制订武术竞赛计划,组织参加上级各类武术比赛;选拔青少年、运动员,经过科学训练,提高运动专项素质;开展武术、体育教育训练,培养武术后备人才及体育专业人才。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