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信访局管理3个事业单位。
(一)登封市信访接待中心。登封市信访接待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责为: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群众来访登记、政策咨询、接待分流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大厅的秩序维护、访情统计与分析;负责全市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工作;参与处理本地区突发性及群体性信访事件工作;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做好其他信访日常工作。
(二)登封市信访复查服务中心。登封市信访复查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职责为:指导市政府有处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提出复查报审意见;负责组织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论证、听证;负责对基层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工作进行检査督办;负责全市信访事项的复查受理、复查、录入归档等工作。
(三)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责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做好全市矛盾纠纷情况的排查、收集和整理,分析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动态、特点和对策,定期通报全市社会调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报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处中心受理的信访矛盾纠纷,组织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矛盾纠纷案件;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