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助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煤炭行业政策,承担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煤炭行业管理辅助工作。
(3)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支持保障工作,协助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治理;负责煤矿安全风险研判、安全生产信息监测监控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大灾害防治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参与煤矿举报核查、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4)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煤矿重大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鉴定、推广、应用。
(5)负责全市煤矿机电设备、技术装备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7)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