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郑州市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集中行使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以登封市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
(3)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应急管理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4)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的核实和查处工作。
(5)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初审等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训练)工作。
(7)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单位行政处罚工作。
(8)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