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承担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创文创卫)、组织人事、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各项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负责本级公文的起草、审核及印发工作;做好上级公文处理和各级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关于人事、劳动、医疗保障等相关法规、政策在本系统的贯彻实施;负责系统工会、老干部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的编制管理和系统职工的技能培训、绩效考核、用人调配、职务任免和劳资、退休等具体事宜;做好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发展改革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推动系统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系统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统计、业务目标管理、经济指标下达及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系统大型商贸活动、对外合作项目、招商引资等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系统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等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的农资、棉花等物资储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内市场经济秩序整顿;负责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对各乡镇供销社开展业务指导。
(三)企业服务科。为所属各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服务、拓展新型经营业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协调本级和下属社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对本级和下属社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设立、撤并进行调研和论证,并牵头组建或清算;负责出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及下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工作;做好系统普法教育、法制教育、依法治企、综合治理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稳定方面的各项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的信访稳定和矛盾排查工作;负责系统信访事件的处置和案件的受理、督办协调及结案工作。
(四)资产财务科。研究拟订社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代表市供销社理事会行使资产监管职能,负责市供销社本级及下属企业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监管工作;负责所属各单位、社团组织的资产登记、处置、变更、统计、备案和监管等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本级社有资金,争取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各项扶持资金;负责内部审计和下属单位财会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各种诉讼案件。
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单位:登封市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配合供销社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回收网点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废旧衣物收集分拣、环境保护宣传指导等公益性活动;负责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落实,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完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