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32835/2024-00061
  •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机构,职能,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2024-12-16
  • 2024-12-16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和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中长期规划;承担政务公开、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意识形态、机要保密、应急值守、督查与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文明创建、信访稳定工作; 统筹协调人大、政协提案和议案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采购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 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参与政府采购工作。

(三)组织编制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 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才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相关领域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 审核工作等。

(四)法制安全科(行政服务科)。拟订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综合性政策;承担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整合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 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大案要案、跨区域重大案  件督办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安全工作 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平安建设、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和督导等工作。参与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受理依法应当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履行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

(五)公共文化科。拟订全市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和公共文化 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各类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 作,负责图书文献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文艺事业扶持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艺术展 演、展览以及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全省、郑州市性文艺赛事;指导全市旅游演艺创作与演出,促进艺 术创作生产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市文化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协调全市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文化统 计工作;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 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郑州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组织登封市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级、省 级、郑州市级、登封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研究基地、传承展示场所等规划、评定、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相关行政 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六)市场管理发展科。组织制定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 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承担全 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公平竞争审 查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市场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导 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 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负 责旅游安全管理,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承担导游人 员执业资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广电和旅游理论研究和 调研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 重点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编制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 目资金投入;组织、协调基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 目的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广电和旅游专项规划 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程质量 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有关监督检查;对公共文化设施 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协调文 化旅游及相关产业的项目建设等工作;协助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省、郑州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组织实施并 监督指导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业外资利用工 作;筹措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 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七)旅游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 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路线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国家 A 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全市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拟订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应用推广;组 织协调全市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协调开展智慧旅 游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 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八)广电传媒宣传科。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承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的监管工作;协调 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网络视 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协调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 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监测,指导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的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大工程。

组织协调全市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广电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市广电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的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营销推广战略 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活动;  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品牌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统筹城市之间的文化旅游  交流合作及国内旅行商的营销合作。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   对港澳台市场开发战略与交流合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境外宣传推广工作;开展文化交流、 对外交流、新闻发布、媒体通报、舆情监测等活动的组织协调;  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及全局重点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综合运用新媒体手段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活动;指导、协调全市对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交流合作。负责 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九)体育事业科。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拟订全市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青少年业余训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登封体育史志的编纂工作;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市及各类人群的体育赛事;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开发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社会各项赛事;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拟订全市业余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承办 上级安排的体育竞赛;指导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各项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指导全市优秀运动队伍的训练和体育教练员的培训;拟订我市全民健身工程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对全民健身工程的受赠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体育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社会培训监督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负担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文化艺术类、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及时反映和处理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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