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封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劳动就业服务、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实施再就业与创业工程、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创业培训、培育创业平台、转化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服务开展创业活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政策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4)承担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指导、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及就业创业等补贴发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5)承担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其他培训等事务性工作,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6)促进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就业帮扶,开展劳务协作;负责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负责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
(7)协助做好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8)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便民化和精细化。
(9)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引进和交流工作。
(10)负责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相关事务工作;负责接收全市破产改制企业单位职工、下岗失业职工的档案,提供相关档案服务。
(11)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登封市社会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3)承担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和管理工作。
(4)承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5)承担养老、工伤和事业保险缴费额核定、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6)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或职工养老保险的事务性工作。
(7)负责养老、事业保险头系转移接续工作。
(8)承担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9)承担社会保险档案、个人账户和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
(10)负责社保卡(市民卡)管理、制作及应用推广工作。
(11)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登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
(2)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3)负责承办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本市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
(4)提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管辖范围内的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5)承担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指导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与调解工作。
(6)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7)承担专职、兼职仲裁员及办案辅助人员的聘任(聘用)、考核、解聘等工作。
(8)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登封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3)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化解劳动关系纠纷。
(4)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