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因证书遗失,现声明登封市颍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的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12410185MB0730062U
有效期限:2024年12月04日至2029年12月03日
作废日期:2025年3月11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一律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该证书从事任何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冒用者承担。
特此公告。
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