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1、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共21个)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承办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整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市内重大活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全市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宣传科。负责意识形态建设、统一战线、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分析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机关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三)财务科。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编制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法规科。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法及督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统筹协调跨区城、跨部门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直属机构重大复杂案件查处。负责案件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六)行政服务科。深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一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开展行政审批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全市非公经济发展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负责受理依法应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
(七)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及信用修复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八)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全市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拟订全市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全市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平合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大数据采集、管理、研究、开放、使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全市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知识产权保护科。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协调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和转化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与监管工作。负责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拟订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十一)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奖励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市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质量强市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省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规范认证认可活动。负责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承担检验检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发展工作。查处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十二)质量监督管理科。按照国家、省、郑州市确定的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科。 拟订推进国家、省、郑州市食品安全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和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组织开展风险交流。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市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对全市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理工作。
(十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全市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对全市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查处特种设备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运用。
(十八)标准计量科。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市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单位及数据使用。拟订全市标准化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九)药品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依权限组织对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全市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并发布质量公告和公布监督抽验结果。负责药品风险分析研判。
(二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配合实施经营环节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并发布质量公告和公布监督抽验结果。负责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分析研判。
(二十一)市场发展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市场体系总体发展规划和市场网点布局,指导市场的培育、建设和发展;负责市场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新建市场的论证、审批;承担政府出资、联办及自办市场建设、改造、维修、资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非政府出资兴办的市场实行行业指导;负责划行归市,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马路市场和乱摆摊点工作。
2、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大道26号
办公电话:62862409
工作时间: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
8:30-12:00 14:30-18:00(春夏) 14:00-17:30(秋冬)
二、下属单位
(一)登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负责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商务等领域执法工作。(4)负责公平竞争、商标、专利、广告、合同领域的执法工作。(5)负责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领域执法工作。(6)负责市场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域执法工作。(7)负责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领域执法工作。(8)负责食品生产、餐饮领域执法工作。(9)负责流通领域食品、盐产品执法工作。(10)负责做好执法风险防范工作。(11)负责产品的县级监督抽查。(12)负责国家、省、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13)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保障工作。(14)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15)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级市场监管、物价、商务、盐业等部门的其他执法职责。(16)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河南省登封市观石街100号
办公电话:62887051
工作时间: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
8:30-12:00 14:30-18:00(春夏)14:00-17:30(秋冬)
(二)登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工作职责:(1)负责为量值准确和保证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农畜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工作,承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验计量检测任务和适应市场监督行政执法需要的监督检验计量检测等任务。(2)建立、保存、使用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授权范围内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委托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测试任务。(3)承担授权范围内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生产许可检验、委托检验及政府委托产品安全检验。(4)承担食品、药品、农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为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服务。(5)为本辖区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治理监督和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性支持。(6)承担条码、代码、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服务工作。(7)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河南省登封市观石街100号
办公电话:62830718
工作时间: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
8:30-12:00 14:30-18:00(春夏) 14:00-17:30(秋冬)
(三)登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工作职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大道26号
办公电话:62862409
工作时间: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
8:30-12:00 14:30-18:00(春夏)14:00-17:30(秋冬)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15个)
按照行政区划,在各乡、镇(区)、办事处设置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15个:嵩阳街道市场监管所、少林街道市场监管所、中岳街道市场监管所、卢店镇市场监管所、大冶镇市场监管所;、告成镇市场监管所、大金店镇市场监管所、东华镇市场监管所、石道乡市场监管所、君召乡市场监管所、颍阳镇市场监管所、宣化镇市场监管所、唐庄镇市场监管所、徐庄镇市场监管所、白坪乡市场监管所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市场监督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基础性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监管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嵩阳街道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嵩阳办事处 电话:62833552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少林街道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207国道118号 电话:17603715371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岳街道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玉带路和汉武路交叉口北50米
电话:56857561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店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卢店镇农业路88号 电话:62873858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成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天中大道西100米 电话:62953313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华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东华镇东华大道中段 电话:15824819909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庄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徐庄镇徐庄市场对面 电话:17513332063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冶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徐庄镇大冶镇塔庙东段 电话:17803880705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金店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大金店镇大金店镇乌海线中段(原207国道地税老院) 电话:18638696262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君召乡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迎君大道南段 电话:17603715358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庄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唐庄镇唐郭路11号 电话:18595675626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道乡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石道乡隆辉超市对面 电话:037162782395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坪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白坪镇送表大道中段 电话:17513332032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颍阳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颍阳镇街东段 电话:17603715367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化镇市场监管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宣化镇兴阳线西段 电话:1800385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