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能测评总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登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规定,依照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准考证号及姓名
2015010119申琳琳、2015010104万 亿、2015010105王莉达、2015020203朱东升、
2015030306姚近远、2015030227孙 焱、2015030223李瑞霞、2015030321王建喆、
2015030219崔淑娜、2015030220赵晓涛、2015040516张潇文、2015050523王泽坤、
2015060907牛静文、2015071024刘晓露、2015081205方 芳、2015081225张 燕、
2015091426王晓飞、2015091422牛伟东、2015091516尹沛雨、2015101529张 浩、
2015111615刘琼璐、2015111612范亚浩、2015111614党一慧、2015111610杨 莹、
2015121628安 乐、2015131709李宇晓、2015141824郑亚彬、2015141802贺艳鹏、
2015151926李沂珂、2015162018常凯明、2015182025惠广全。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06:30
三、体检集合地点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统一参加体检;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超过一次。
(五)体检费用自理(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