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主要职责:协助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开展城区街面巡逻工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郑州市户籍;
2、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不限制学历);
3、18周岁至25周岁男性(1991年3月18日至199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平底足、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双侧裸眼视力在1.0以上,身高为173厘米(含)以上;
5、有A证驾驶证者可不受年龄、学历限制(30名人员中有1个A证驾驶员岗位,以工作为主、驾驶为辅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曾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3月24日。
2、报名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市区中岳大街粮食局门口西)。
3、报名时提供材料
凡报名者首先进行身高体貌、视力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者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不受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月28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原报名地点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4、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1:3,则招聘名额依次递减。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考生持《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在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口张贴,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持有A证驾驶证的人员,可不参加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口张贴,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在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口张贴公布,同时通知到本人。考生持《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情况。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媒体及网络向社会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登封市公安局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才(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统一派遣,实行人才(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人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工资不低于1600元;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登封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0371-68535026(工作时间内拨打)
登封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