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登封籍在外工作教师实行回调政策。在外地工作的正式在编、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登封籍教师,有意回登封任教的,请于2018年7月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到登封市教体局人事科(电话0371-62882903)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