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94/2019-00061
  •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 公示
  • 2019-05-30
  • 2019-05-30
  • 2019-05-30
登封籍教师回调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登封籍在外工作教师实行回调政策。在外地工作的正式在编、见习期(试用期)已满、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登封籍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意回登封任教的,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登封市2019年回调教师在编在岗证明登记表》到登封市教体局人事科(电话0371-62882903)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5月30日 

附件:登封市2019年回调教师在编在岗证明登记表

登封市2019年回调教师在编在岗证明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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