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中心)、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由房管中心副主任孙福生同志兼任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法规监察科科长;
由曹宏飞同志任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科科长。
免去:
高 鸽同志的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科科长职务;
曹宏飞同志的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法规监察科科长职务。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