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类用人单位、驻登各单位:
为保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研究决定,任命刘云征、张军伟、姚鹏旭、刘景友、张磊、郑红波、姚威、周永梁等8名同志为登封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任期为三年。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