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道乡:
你单位《关于申请申志刚同志科员职务的请示》(石发〔2018〕37号)收悉,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石道乡申志刚同志任科员职务。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