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黄丹等21名同志任科员职务。
确定科员职员人员名单(21人)
登封市人大常委会(4人):黄 丹 弋荆楠 徐亚萍 王阳阳
中共登封市委组织部(2人):路梦佳 栗 辉
登封市委政法委员会(1人):张 琪
登封市人民法院(2人):吴梦园 刘少娜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1人):黄卫东
登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人):张佩佩 王薛滢
登封市总工会(1人):孙晓丹
共青团登封市委员会(1人):刘 鹏
中共登封市委党校(1人):郜亚婕
登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人):杨玉香 李园园
中共登封市委老干部局(1人):吴明明
登封市残疾人联合会(1人):李 雷
登封市信访局(2人):景少督 贺洋洋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