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阳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社区经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执法监督等综合行政管理职能,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负责全面责任。具体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3、加强办事处、社区党的建设,领导和支持群团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4、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社会事务,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完成地区性、群众性和社会性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监督派驻本辖区的公安、工商、税务等机构或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5、加强办事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6、加强办事处、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兴建社区服务设施,强化服务功能,提供多种形式的公共服务;
8、加大城市建设与经营管理力度,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4664万元,其中预算收入11895万元,其他收入6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7万元,年初结转195万元。
2014年支出总计1466万元,其中上级支出7980万元,预算支出5856万元,净结余828万元。
二、一般预算和收入支出明细
收入:1.税收收入11895万元,其中增值税2019万元,营业税3879万元,企业所得税1803万元,个人所得税484万元,资源税11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804万元,房产税162万元,印花税19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40万元,土地增值税2078万元,耕地占用税17万元。
2.非税收入66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5万元,其他收入442万元。
支出:支出15856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168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教育支出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8万元,农林水支出36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