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教体〔2015〕9号 签发人:杨飞剑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
项目立项的请示
市发改委:
根据郑财预〔2013〕256号、郑财预〔2013〕598号文件要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拟建项目如下:
1.登封市大金店中心小学餐厅,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框架结构,投资204.4万元。
2.登封市卢店镇第四小学(景店)餐厅,建筑面积440平方米,框架结构,投资69.5万元。
3.登封市宣化镇岳窑小学餐厅,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框架结构,投资112万元。
4.登封市石道乡第二小学(陈村)餐厅,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框架结构,投资102.8万元。
5.登封市东华镇第四小学(马寺庄)餐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框架结构,投资61.3万元。
6.登封市君召乡陈窑小学餐厅,建筑面积480平方米,框架结构,投资72.2万元。
以上六个项目计划建设总面积为4020平方米,总投资622.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薄弱学校改造县级配套资金。请市发改委对以上六个建设项目给予立项批复。
特此请示。
妥否,请批示。
2015年3月10日
(联系人:宋学钦 联系电话:62882906)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