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2956/2016-00029
  •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6-02-18
  • 2016-02-18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国土局2016年预算说明

 

(一)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人数456人,其中:全供230人,自收自支226人。

(二)预算说明及分析

1、人员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工资全部由市财政统一预算安排支出,其中:财供部分人员工资总额:971.97万元;医疗保险:56.43万元;养老保险:188.11万元;抚恤金和生活补助:2.88万元;住房公积金:112.87万元,小计:1332.26万元。其中: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总额:826.26万元;医疗保险:48.07万元;养老保险:160.22万元;住房公积金:96.13万元,小计:1130.68万元。共计:2462.94万元。

2、人员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人员公用经费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支出(人均3200员)共计145.92万元。

3、运转经费

土地出让业务费:300万元,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

嵩山世界地质公园工作经费:60万元,按照嵩山世界地质公园提供请示安排,共计60万元。

4、项目支出

登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84.50万元,因市领导已签批,16年建议安排。

登封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经费:85万元,因市领导已签批,16年建议安排。

登封市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经费:60万元,因市领导已签批,劳务费30万元,正在履行招标程序,16年建议安排。

登封市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50万元,因市领导已签批,正在履行招标程序,16年建议安排。

登封市铝土、砂石矿工程测绘、储量动态检测经费:130万元,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16年安排劳务费130万元。

登封市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自查复查工作经费:100万元,此项目为常年性项目,16年安排劳务费100万元。

2016年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第三次中期评估专项经费:193万元,该项目为四年一次中评估,2008年6月第一次中评估,2012年8月第二次中评估,2016年需第三次中评估,博物馆内部设施维护、网站建设及线路解说牌导示牌设置等各项费用共计193万元。2016年建议安排100万元。

登封市矿产资源及耕地破坏鉴定费:40万元,该项目16年安排劳务费40万元。

登封市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经费:10000万元,该项目合同总额2503.2718万元,2013年-2014年已付1000万元,按合同约定2016年应支付50%即1251.33万元,2016年安排1000万元。

登封市二调新增耕地追加投资:4863.32万元,该项目项目预算资金16211.0686万元,2016年对13个乡镇全面开工需支付30%的费用,计4863.3205万元。

登封市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300万元,该项目为基本农田设立保护牌300万元。

国土局少林石材厂集资案件本金:158.40万元,该项目为吴同玉等19人起诉登封市少林石材厂及登封市国土局,以国土局出具了清算报告注销了登封市少林石材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债务应由市国土局承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由市国土局偿还本金158.4万元,利息400万元。法院已将市国土局账户冻结,现申请市政府解决本金158.4万元。

登封市土地矿山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160万元,该项目需对17个乡镇办事处土地卫片变化图斑进行勘测定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外业测量认定和内业制图,图斑186个、测量拐点1601个、面积约6566.7亩。近四年预算均安排160万元,建议2016年维持不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因公车改革没有到位,无法准确测算2016年“三公”经费,因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照2015年执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2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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