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封市人大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登封市人大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共有干部职工52人,在职干部职工33人,离退休19人。设有七委两室,分别为:办公室、农村和农业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信访室。
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市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
九、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
十二、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度预算总收入609.1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609.17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6.62万元,占30.64%。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93万元,占2.62%。
(三)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266.62万元,占43.77%。
(四)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为140万元,占22.98%。项目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登封市人大四届五次人代会会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由于公车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无法测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的具体数值,因此登封市2016年度没有具体三公经费数字。
在公用运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先安排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