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登封市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社会工作、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老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
2、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减灾救灾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服务科(市地名管理办公室)、优抚安置科、社会救助科、老龄科、社会事务科(市殡葬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下属单位:双拥办、登封市革命烈士念馆、登封市社会福利中心、登封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登封市殡仪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收入总计4450.7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度减少7.5%。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退役士兵安置、城乡医疗救助、登封市社会福利中心预算支出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支出总计4450.71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6.10万元,占15.6%;比去年增长24.8%,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及社保等缴纳基数的变化。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45万元,占0.7%;比去年同期上涨38.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计提基数的变化。
3、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186.24万元,占4.2%;比去年同期下降17.3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4、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为3530.92万元,占79.3%。主要是用于: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17.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52%。“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接待费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5.1万元表,比去年同期下降71.8%,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费下降;
3、公务用车维护费1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2%,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公务用车为2辆,2017年新增1辆公务用车用于我局社会救助站使用,2017年共计3辆公务用车。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非税收入支出说明
非税收入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登封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