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7-00044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中共登封市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单位职责

中共登封市委党校是在中共登封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中共登封市委党校(登封市行政干部学校)是在市委和郑州市委党校党委领导下培训和轮训我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担负着培训和轮训我市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的重要职责,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轮训乡科级领导干部;
    (二)培训乡科级后备干部;
    (三)培训轮训公务员;
    (四)培训农村“两委”干部;
    (五)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培训任务;
    (七)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八)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表现进行考察、考核。

内设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财务科、后勤科、社会培训中心六个科室。

党校现有财政开支人员29人,自收自支人员1人,临时工4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预算收入安排说明

财政安排预算拨款328.8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非税收入)30万元,总体较去年上涨9.48%。主要增长原因是工资增资及社保等计提基数的变化,同时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去年同比下降了48.27%。

三、支出安排预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279.59万元(预算安排财供人员271.84万元,自收自支人员7.75万元从行政性收入中列支),较去年上涨9.79%,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及社保等计提基数的变化。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2月工资为依据,按12个月测算需资金万元,基本工资预算内安排92.93万元、津贴补贴54.13万元,绩效工资11.02万元;奖金15.27万元,医疗保险9.49万元;养老保险32.53万元;住房公积金18.97万元; 工伤保险0.32万元;生育保险0.79万元;失业保险1.83万元,省级文明单位奖34.56万元。

2、自收自支人员以2016年12月工资为依据,按12个月测算需资金7.75万元,工资预算安排3.92万元、绩效工资0.64万元;奖金0.33万元,医疗保险0.28万元;养老保险0.55万元;住房公积金0.91万元; 工伤保险0.09万元;生育保险0.79万元;失业保险0.55万元; 省级文明单位奖0.72万元。

(二)公用经费及运转经费29.28万元(预算安排19.28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中安排10万元),较去年下降26.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公务用车维护费大幅下降,使得公用运转指出下降幅度较大。

公用经费19.28万元

1、预算安排:按29人测算,每人每年3200元,需资金9.28万元;

2、郭校长办公经费10万元;

运转资金60万元

1、主体培训班经费30万元。根据郑发[2009]1号文和登发[2009]28号文的意见要求,主体班次包括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

2、行政管理费补助30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安排)。函授大专,本科学员费用;公需科目培训班费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费办班经费等。

(三)项目支出441万元。为落实郑组通【2016】70号《关于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锤炼党性铸忠诚”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13200名党员进行培训,预算安排党员培训300万元,各支部书记、村长培训141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党校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3.5%,“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校在2016年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运行费大幅下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10.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8.19,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非税收入说明

非税收入30万元,上缴国库后再由财政安排返还,用于安排自收支自人员各项费用。

八、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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