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54/2017-00001
  • 登封市统计局
  • 综合,政务,财政
  • 2017-04-18
  • 2017-04-18
登封市统计局2017年度预算

登封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登封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活动。

  8、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拟定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及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区、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1、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

   2、组织实施全市农产量、畜牧业、城镇农村物价、城镇农村住户、二、三产业企业、小型及集(个)体经济抽样调查和其他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等调查任务。

   3、准确、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城市、农村社会经济和二、三产业调查资料,开展有关经济社会问题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的决策、管理依据和咨询意见。

   4、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经济社会方面的委托性调查任务。

   5、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预测,进行统计分析与研究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三)登封市普查中心职责

负责市情市力和国家、省、市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方案的组织实施;负责普查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负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四)登封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1、登封市统计局内设综合科、办公室、法规科、工业科、能源科、三产科、投资科、人口科、计算中心、财务室,农业科。

     2、登封市统计局下属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登封市普查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合计人员编制56人。其中局机关编制13人,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30人,登封市普查中心编制13人;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14人,享受遗属补助1人。

根据登政办【2015】43号文件要求,内设8个科室,下设2个事业单位: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登封市普查中心。编制数56人,其中:机关编制13名,事业编制43名。实有人员57人:其中在职43人,离退休14人,享受遗属补助1人。车辆2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预算为7008378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其中预算安排为7008378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008378。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3.34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234.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58.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1.0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5.8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离退休费支出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5.53万元,遗属补助0.29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7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为12.86万元,培训费用35万元,,维修(护)费为5万元,差旅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项目经费支出249.92万元,减少2%。其中统计抽样调查经费16.92万元,统计信息事务37万元,专项普查196万元。

    主要用于农村住户调查16.92万元,统计年鉴资料印刷费17万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156万元,第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40万元,其他临时性调查20万元。

    (五)非税收入预算说明

    无。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19.6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6.3%,“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在16年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运行费大幅下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登封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