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是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市教育事业管理和监督的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拟订登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登封市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登封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市直学校及乡镇学校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费附加及教育部门财政专户资金的使用。主管登封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等。
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意见;研究和拟定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政策和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等。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6708人,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6694人。登封市教体局下辖17个乡镇区办事处,26个市直单位,共有小学113所、初中2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所(其中公办2所),高中8所(其中民办1所)、职业教育学校11所(其中公办3所),幼儿园153所(公办41所,其中公建民营19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幼儿33992人(其中公办9824人),小学生81370人,初中生48324人,高中生14509人(其中公办13880人),职业教育学生18508人(其中公办1677人),特殊教育学生12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预算为84960.88万元,增长45.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本年财政预留减少。其中预算安排为77829.75万元,行政性收费补助为2631.1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84960.88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270.3万元,增长39.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44023.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1246.9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5038.75万元,增长36.4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离退休费支出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843.33万元,遗属补助195.42万元。
(三)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12110.86万元,增长205.36%。主要原因是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7116.2万元提前下达列入部门预算,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提前下达列入部门预算为0元。其中办公费为7225.72万元,公车及运行维护34.48万元,维修(护)费为2021.25万元,其他交通费31.63万元。
公用及运转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专项经费支出12540.97万元。 1.教学成果奖、教师培训530万元; 2.学前教育资助139.09万元 ;3.一补生活费1425.43万元;4.高中助学金228.6万元;5.考入大学低保低收入一次性救助47.6万元;6.高中建档立卡免学费、住宿费、补助作业费65.13万元;7.中职国家助学金100万元;8.中职国家免学费372.36万元;9.义务教育作业本配套资金235.7万元;10.中小学生艺术成果展及书画摄影展20万元;11.中小学学生运动会15万元;12.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金25万元;13.登封市级以上优秀教师补贴277.6万元;14.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改善办学条件200万元;15.实验高中运动场建设557.12万元 ;16.菜园路初中工程450.8万元;17.市区新建学校设备购置200万元 ;18.职业中专基础设施建设186.59万元;19.嵩阳中学运动场200万元; 20.崇高路小学地面维修50万元 ; 21.薄弱学校改造县级配套资金689.8万元;22.校舍维修改造配套资金891.7万元 ;23.幼儿园县级奖补资金195万元;24.中小学校舍日常维修资金100万元; 25.市区高中建设、汉武路学校建设、薄弱学校建设、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等工作经费50万元;;26.中招体育考试购智能化测试仪器18.3万元; 27.清华园学校前期工程费用69.19万元; 28市区学校供暖设施安装351.2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59.5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21%,“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在16年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运行费大幅下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78%公务用车34.4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9.45%,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系统政府采购637.44万元,主要计划采购办公用打印机、台式机计算机、空调、教学设备、仪器。部门多年内打印机以及计算机没有更新,部分机器老化影响正常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非税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总计2631.13万元,比上年减少31.37%,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非税收入来源主要是高中学校学费、住宿费及幼儿园保教费。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631.1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公用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登封市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附件
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公开.rar
2017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11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