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登封市统计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登封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活动。
8、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拟定各乡(镇)区、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及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区、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1、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
2、组织实施全市农产量、畜牧业、城镇农村物价、城镇农村住户、二、三产业企业、小型及集(个)体经济抽样调查和其他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等调查任务。
3、准确、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城市、农村社会经济和二、三产业调查资料,开展有关经济社会问题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的决策、管理依据和咨询意见。
4、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经济社会方面的委托性调查任务。
5、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预测,进行统计分析与研究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三)登封市普查中心职责
负责市情市力和国家、省、市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方案的组织实施;负责普查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负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四)登封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1、登封市统计局内设综合科、办公室、法规科、工业科、能源科、三产科、投资科、人口科、计算中心、财务室,农业科。
2、登封市统计局下属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登封市普查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合计人员编制56人。其中局机关编制13人,登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30人,登封市普查中心编制13人;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14人,享受遗属补助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登封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登封市统计局本级
三、 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03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9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6.1%;其他收入18.01,占全部收入的3.9%。 2016年收入决算比2016年预算收入614.76万元增加401.68万元,增长6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2016年底郑州是下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经费384万元。
四、 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034.4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93.9万元,上年结转22.55万元,其他收入18.01万元。
五、 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61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7万元;按项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3万元,城乡卫生支出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
六、 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34.46万元,支出总决算616.77万元,结转资金417.68万元,结转资金增加主要是因为2016年底郑州下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经费384万元,机关车改资金和住房补贴资金33.68万元未支付。
与2016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19.69万元,支出总计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郑州下拨资金增加,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63万元,占9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9万元,占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3万元,占1.5%;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占0.5%;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2.45万,占2.1%;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占3.05%;
八、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3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1万元。
公用经费313.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85.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67万元。
九、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32.62万元减少5.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87万元,占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万元,占7.9%。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各类接待60余批次,计人员150余人。
十、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23万元,比2015年288.41万元,增加6.18%,主是2016年度机关车改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7万元,主要是采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PDA120台17.1万元,购置普查电脑20台、打印机6台10.57万元,印刷农普资料等2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三台因涉及车改,于2016年年底上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