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131/2018-00009
  • 登封市粮食局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8-02-26
  • 2018-02-26
登封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登封市粮食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分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粮食局是承担全市粮油检测预警、应急和储备粮油、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确保粮食安全的行政管理部门。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粮食局设六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党办、地储科、法规科、监督检查科);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登封市粮食执法大队、登封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粮食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共有职工44人,其中行政编12人,事业编32人,离退休39人。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5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8.87万元(财政拨款1258.8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5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99万元,项目支出686.88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571.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9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50.08万元;项目支出686.88万元。

3.主要项目:2017年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1.94万元;2018年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3万元;2018年地方储备粮轮换费用104.5万元;2018年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300万元;2018年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197.4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58.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减少145.85万元,同比减少10%,减少原因是2018年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5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9.12万元,占92.88%;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占1.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万元,占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52.75万元,占4.19%。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5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费等。项目支出686.88万元,主要包括: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利息补贴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局运行经费安排5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24.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物业管理及租赁费0.86万元、差旅费5.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购置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相较于2017年减少7.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因此2017年运转经费多于2018年.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493.67万元。流动资产为112.0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3%;固定资产为90.3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2468平方米,价值为20.67万元;公务用车2辆,价值30.32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330.59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经过近几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性压缩,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再变化。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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