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46/2018-00011
  •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政务,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2018-02-28
  • 2018-02-28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对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做好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

2、负责景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3、审查、监督景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和保护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4、负责景区内文物管护、宗教事务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5、负责景区内封山育林、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等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登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嵩管委为登封市人民政府主管嵩山风景名胜区的派出机构,挂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国有登封林场)、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牌子,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地质资源管理科、景区管理科。

嵩管委下属10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登封市国有林管理分局、少林景区管理局、嵩阳景区管理局、中岳景区管理局、嵩山景区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分局、文物分局、公安分局、土地分局、工商分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度嵩管委事业编制615人;在职职工410人,离退休人员206人。

第二部分 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4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20万元(财政拨款257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3863万元、其他收入X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4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6万元,项目支出1893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X(科目名称,到大类,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15万元、历史名城与古迹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4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88.6万元、死亡抚恤40.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8.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300万元、行政运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51万元、住房公积金28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1287万元、森林培育(林业)118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1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万元;项目支出1893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120万元,均为非税收入。与2017年预算相比,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9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55万元(其中:在职410人)。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83.6万元,遗属补助40.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6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52.5万元。 “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1.8%。减少原因是单位压缩开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增长4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机关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171万元,邮电费8.2万元、差旅费31万元、会议费2.2万元、日常维修费1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接待费39万元,委托业务费及租赁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80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培训费1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5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万元。

1.空调 19台,共计16.90万元;

2.打印机10台,共计4.6万元;

3.办公家具27.7万元

4、复印机等7套5.5万元

5、投影仪、摄影、摄像器材3套3.8万元

6、计算机38台17.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总资产20054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3323万元。

2、固定资产7972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1777万元;车辆35辆,价格426万元;其他资产5503万元。

3、长期投资6613万元。

4、在建工程2155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2018年嵩管委无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1、嵩管委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基金预算;2、嵩管委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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