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依法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上级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郑州市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任务。
4.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5.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拟订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市紧急医疗救援的指挥调度。
6.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编制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
9.贯彻落实生育决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牵头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1.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省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工展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交流合作与卫生救援工作。
16.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7.承担全市保障工作宏观指导和在登封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市委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障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8.承担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9.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20.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卫计委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编制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服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发展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行政服务科。
下属预算单位有:登封市人民医院、登封市妇幼保健院、登封市中医院、登封市卫生防疫站、登封市卫生学校、登封市卫生监督所、登封市120急救中心、基层14家乡镇卫生院和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卫计委机关共有编制24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供事业编制196人,差供事业编制2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人;在职职工195人,离退休人员80人。下属预算单位全供事业编制66人,差供事业编制1307人,2017年底在职人数为325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度预算收入14611.3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13011.31万元,基金预算安排16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461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0.35万元,项目支出10180.9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教育支出28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64.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1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
基本支出4430.35万元,项目支出10180.96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及运转支出。人员经费4295.01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总支出的29.40%,其中,机关本级人员费用1962.76万元,下属二级机构人员费用2332.25万元;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135.35万元,占总支出的0.93%,其中,机关本级的费用为92.88万元,下属二级机构42.47万元。
(三)主要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为10180.96万元,占总支出的69.67%。2018年度本系统列入预算的项目为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目,分别如下:
创建省级示范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经费(新增)70万元
卫计委婚育服务及婚姻登记处建设资金100万元
公立医院改革2212.65万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体检设备和车辆655.00万元
巩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及人才培训20.00万元
65周岁退出乡村医生补贴82.08万元
健康教育宣传培训经费及乡村医生培训经费50.00万元
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149.67万元
健康扶贫资金(贫困人口健康兜底脱贫补助资金)600.00万元
原农村联合诊所人员生活补助7.64万元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费167.52万元
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和人类乳头状瘤DNA检测170.30万元
预防出生缺陷筛查项目(产前筛查)126.00万元
“120”急救医疗保障20.00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85.62万元
新生儿疾病暨耳聋基因免费筛查279.79万元
各类疫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及乡村医生培训经费200.00万元
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184.5万元
县处级领导干部体检费60.00万元
巩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50.00万元
2017年老年人体检补助资金240.00万元
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30.14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520.05万元
登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缺口500.00万元
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改造项目登封配套900.00万元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200.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0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60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717.2万元,同比增加56.9%,增加原因是工资增长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民生项目及行业扶贫兜底项目增加。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0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83.68万元,占2.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7万元,占1.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64.47万元,占95.03%;住房保障支出130.19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4430.3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及运转支出。人员经费4295.01万元,其中,卫计委机关人员经费196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下属二级机构人员经费2332.25万元;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135.35万元,其中,卫计委机关运行经费为92.88万元,登封市卫生学校及卫生防疫站运转经费4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购置费、物业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卫计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43.08万元,会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物业费1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其他交通补贴23万元。相比较于2017年的79.8万元增加了1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性别比综合治理经费。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0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登封市卫计委2018年度机关“三公”经费共11万元,保有一般公务车辆两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支持公车改革,费用同比下降16.5%,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倡导节俭原则,同比下降21.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无公车购置计划,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1.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改造项目登封配套 900万元
2.登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 200万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体检设备和车辆 315万元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体检设备和车辆 340万元
5.登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缺口 5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卫计委机关流动资产7150.9万元,固定资产2541.1万元,资产总计9692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委机关无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公用及运转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