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全市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内设办公室、招商引资科、招商服务中心、商业管理科、电子商务管理科、特种商品管理科、行政服务科七个科室和下属招商服务中心和登封市商务稽查大队。
商务局目前共有工作人员47人,其中财政全供人员37人,退休1人,移交人员9人。固定资产1490803.33元,其中:公务用车4辆,其中:红旗轿车1辆,价值164464元,奇瑞轿车1辆,价值162332元,长安面包车2辆,价值133137元;通用设备55件,价值528190元;家具用具235件,价值443480.33元;专用设备15件,价值59200元。
根据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据实编制2016年预算说明如下:
2016年总经费3787555元。其中:人员经费2084055元;公用经费203500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400000元,商务执法工作经费100000元,移交人员工资100000元。
一、基本支出2287555元(财供37人,人员经费共计2084055元;公用经费203500元,按每人每年5500元标准计算,37人共计203500元。)
1.工资及福利支出1519065元。
其中:
(1)基本工资33645×12=403740元;
(2)津贴补贴[67940+ 6(回民补贴)+10(独生子女奖励)] ×12=815472元;
(3)奖金33645元;
(4)绩效工资6484×12=77808元;
(5)预增发工资8300×12=99600元
(6)登封市文明奖:7400×12=88800元
2.社会保障缴费394538元。
(1)基本养老缴费311740元(116369元/月×12月×20%=279286元);
(2)基本医疗缴费82798元(116369元/月×12月×6%=83786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572元。
住房公积金167572元(116369元/月×12月×12%=167572元)。
4.公用经费203500元。
其中:办公费60000元,邮电费40000元,水电费16500元,物业管理费5000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3900元,纪检补助8100元。
5、死亡抚恤2880元。
死亡抚恤240元/月,共计2880元。
二、运转经费支出1500000元。
1、招商工作经费140万元。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郑发〔2012〕15号),为进一步扩大全市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郑州市组织的各项招商活动,确保更多的项目入驻登封,以此推动我市的经济发展。另外,由于受大形势影响,我市的招商引资目标上报认定工作量逐年增加,目标任务完成难度逐年增大。
2015年财政批复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万元,截至2015年10月底,财政已拨付112.9万元。
2.商务执法工作经费100000元。
根据《河南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豫商秩[2011]26号),我局成立了商务稽查大队,主要承担全市的酒类流通、单用途预付卡、成品油、药物流通、商业网点建设、知识产权、对外承包工程、内外贸公平交易等商务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执行好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快速地监管好全市商务领域的各项工作。
三、项目经费支出100000元。
1、移交人员工资100000元。
商务局自2005年成立,当时仅有工作人员6名,负责全市的外资、外贸、外经等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和市政府〔2006〕13号会议纪要《登封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精神,在2007年1月份,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从市商贸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经委和生猪屠宰办等单位移交到商务局共9名人员(至今工资手续未能全部理顺)。
四、三公经费支出423900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623900元,相比去年决算数下降15.38%,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0元,比去年决算数下降10.87%;公车运行维护费173900元,比去年决算数下降17.7%;因公出国费0元,与去年持平;会议费200000元,比去年决算数下降18.4%。
登封市商务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