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人员构成、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情况:共有干部职工433人,在职干部职工352人,离退休81人。
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共有4个:办公室、法规信访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建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8个科室。下设市政局、园林局、规划局、房管中心四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单位。下设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各二个科室。
一、主要职能: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住房、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负责筹措和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城建规费的征收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向登封市政府、郑州市建设部门报告建设行业管理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五)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登封市境内的建设工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安全施工检查,对符合施工条件的发放施工许可,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地依法进行查处。
(七)负责市区道路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八)负责市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对市容“十乱”现象进行日常管理。
(九)负责市区园林绿地的建设和日常管护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登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登封市市政管理局
3.登封市园林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预算为16683.9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其中预算安排为7322.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16683.96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434.24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1946.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487.6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11.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1.4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离退休费支出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9.73万元,遗属补助1.7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77.7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为325.89万元,公车及运行维护68.14万元,维修(护)费为322.3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专项经费支出13068.00万元。
(五)非税收入预算说明
非税收入395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71.6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1%,“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在16年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运行费大幅下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67.1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13157.25万元,其中工程13068.00万元,采购电脑32台、一体式打印机10台,空调28台,部门多年内打印机以及计算机、空调没有更新,部分机器老化影响正常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36.73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登封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