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是登封市政府工作部门,是财政全供行政单位。根据《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登发[2015]12号),设立登封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环境污染监督检查全面工作、承担污染减排责任目标、协调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关内设十三科二室(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生态科、科技标准科、危废科、汽车尾气监察大队、信访科、污防科、总量办、法规科、党务办、宣教科、行政服务科、纪检室)。隶属二级机构3个: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登封市环境监测站、登封市环境警察大队。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3117.3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度支出总计2511.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01.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3.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30.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4、节能环保支出2401.34万元,主要用于起步区污水和排水管网工程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5.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34.1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55批次、480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