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林业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登封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登封市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65人,在职干部职工127人,离退休38人。设有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植树造林科、资源林政管理科、行政服务科、林业产业办公室(种苗站)、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二级机构1个:登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直属机构1个:登封市森林公安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制定林业工作规划。
(二)负责全市林业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全市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林业工作;指导全市种苗、花卉培育;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检疫和检验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退耕还林、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登封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含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机关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的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批准的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承办依法应由上级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市各类公益林(包括特种用途林、防护林、风景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七)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则,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开发利用林地、湿地;负责部门预算及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落实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检查监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市林业改革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林科所、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产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和重点国有林区及全市木材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木材生产、木浆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外事、外经和外资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开放带动战略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推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五)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331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4.88万元,其他收入63.1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3097.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3.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7万元,农林水支出2453.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85.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及发放死亡抚恤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14.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4、节能环保支出583.7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现金补贴支出。
5、农林水支出2453.5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及其他林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登封市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6.68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7.2525万元。全部为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35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