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登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长期规划、短期计划;根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决议,督促协调各委员部门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及其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其监督工作和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卫生知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卫生村(镇、城市、城区)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城乡群众性公共卫生监督,组织社会性卫生监督活动,开展全市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全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377.4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度支出总计33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44万元,农林水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8.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支出100.44万元,主要用于病媒消杀等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7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各项日常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登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6.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7.23万元,其中包含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接待费4.08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6万元,其中包含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公车运行维护费19.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