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6-00216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决算
  • 2016-08-25
  • 2016-08-25
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为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管理和服务,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

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人财科、后勤科、房产管理科、车管保卫科。

    二、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2015年度决算总收入1100.08万元(均为一般财政预算拨款),2015年度决算总支出1100.08万元,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本年支出1100.08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1万元,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911.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00.0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机关大院采暖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30.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登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1.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4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8.86万元,2014年支出决算为9.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3万元,2014年支出决算为58.1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六)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七)农林水事务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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