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2527100/2017-00011
  •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财政,财政资金,决算
  • 2017-10-16
  • 2017-10-16
2016年登封市安监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

(2)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

(3)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区、办事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4)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个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5)(按照管理权限,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有证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结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和郑州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

(7)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机构及安全评价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检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0)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1)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12)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1)内设机构:安监局为一级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监察大队、法制法、应急办、组宣科、培训中心、绩效办;行政服务科;7个安监所,分别为:卢店所、大金店所、阳城所、嵩阳所、胥店所、大冶所、白坪所。

(2)局机关人员情况:局机关现有行政事业编制114人,其中:行政事业编制78人,工勤人员编制36人;2016年末实有人员114人,其中:行政事业人员78人,工勤人员36人。

二、公开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876.50万元,增长39.5%,主要是人员变化,工资上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5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876.50万元,增长39.5%,主要是14年以来增资。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0.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6.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6.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13.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0.95万元。主要为创建文明小区建设。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31.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登封市安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2.2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72.52万元减少了0.3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1.13万元,比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20万元,减少38.0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油费及其他交通费补贴、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监察大队及各安监所执法油修费等支出。

2016年度比201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8.07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度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2)公务接待费决算2.80万元。共接待批次15次,130人。比2015年公务接待费3.32万元,减少0.52万元。2016年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减少接待费支出。

(3)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三、单位运转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91.32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292.04万元,增长了58.49%,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致使运转经费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专业名词解释

1、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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