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89/2017-00022
  • 登封市森林公安局
  • 部门决算
  • 2017-10-18
  • 2017-10-18
登封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登封市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查处由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4.18万元,其中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25.72万元,其他收入8.4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9.71万元,年末结余4.8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69.05万元,其中:医疗支出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万元,农林水支出254.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0.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4.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机关单位医疗保险。

2、住房保障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3、农林水支出246.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和项目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登封市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6.13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15.42万元(公车改革后单位车辆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多)。2016年度“三公”经费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0.24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