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46/2017-00051
  •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决算
  • 2017-10-19
  • 2017-10-19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登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嵩管委为登封市人民政府主管嵩山风景名胜区的派出机构,挂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国有登封林场)、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牌子,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嵩管委下属10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登封市国有林管理分局、少林景区管理局、嵩阳景区管理局、中岳景区管理局、嵩山景区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分局、文物分局、公安分局、土地分局、工商分局。

2016年度嵩管委有事业编制191人,临时其他勤杂人员12人,遗属补助人员17人。

主要职责:一是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对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做好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二是负责景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三是审查、监督景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和保护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四是负责景区内文物管护、宗教事务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五是负责景区内封山育林、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等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2152.56 万元,比2015年下降5.7%。下降原因是项目在2016年结转在下年支付,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度支出总计21659.69 万元,比2015年下降8.3%。转入事业基金202.7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92.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659.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82.5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84万元。

4、项目支出19400.83万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10.34万元。

6、我单位16年机关运行经费624.75万元,相比去年增长80%。其中,办公费131万元,取暖费7万元,维护费142万元,租赁费12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59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其他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加大景区管理执法力度,加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地质公园验收评估,经费加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3.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2016年34.45万元,2015年是46.65万元。下降12.2万元,降低了26.15%。下降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245批次计230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

3、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22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运行维护费59.24万元,上年59.91万元,比上年下降0.67万元,降低0.11%。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我们单位没有进行公务用车改革。

4、会议费8.6万元。

(四)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无安排政府采购,采购支出为0.

(五)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嵩管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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