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
登封市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社区服务项目,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初审管理和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城镇人员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单位及社区做好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的登记管理、培训和职业介绍,为特困群体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市、乡镇区和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劳动保障服务信息网络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协助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统计工作。
二、决算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登封市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2016年总收入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9万元;总支出100.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费用。
2、登封市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公车为1辆,未新购置车辆,比2015年决算的4.65万元减少2.74万元。减少59%。
(2)无公务接待费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