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19/2017-00019
  •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决算,人社局,2016年
  • 2017-10-20
  • 2017-10-20
2016年度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登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人社局机关内部共设10科室,8个二级机构,属于行政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229名,(行政编制25人,参公人员44人,全供事业人员147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经费自理10人)。全局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信访法制科、工资福利科、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职称管理科(行政服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
   (三)下属事业单位
    全局下属事业单位8个:登封市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登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登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登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封市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登封市社会保险稽查中队、登封市职业介绍中心、登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955.27万元,因为2016年有四个单位机关事业、失业所等上划郑州,所以没有可比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5.27万元,无其他收入。
     2016年度支出总计12979.94万元,因为2016年有三四个单位机关事业、失业所等上划郑州,所以没有可比性,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8.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55.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招聘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98.8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13.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6.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0.4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60批次、600人次。相比2015年度决算8.83万元,增加1.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按照郑州市局要求社保机构上化垂直管理,“五险合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相关接待费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相比2015年度决算70.63万元,减少54.81万元,减少率77%。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人社局运行经费支出365.87万元,主要是去年有四个单位机关事业、失业所等上划郑州,所以没有可比性。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7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是去年有四个单位机关事业、失业所等上划郑州,所以没有可比性。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1、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