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隶属登封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和命令;在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各项行政工作;管理本区经济工作和村镇建设,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和民族、宗教事务;负责对全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发展全区市场经济体系、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及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基层建设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尊重和维护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管委会机关及7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是: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办等7个办(所)中心。
二、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2745.01万元,支出2744.23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分别增加551.32万元和641.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274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4.35万元,年初结余90.6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274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86万元,占25.43%;其他项目支出2046.37万元,占74.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654.35万元,支出2744.23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25.64%,主要原因是矿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造成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8万元,支出决算为274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万元、公共安全13万元、教育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9万元、医疗卫生32万元、节能环保8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342万元、农林水事务196万元、交通运输8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矿区机关大力压缩办公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拨入民政低保等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7%。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计划生育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85,支出总决算为13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梁庄、刘楼拆迁补偿款增加。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15,支出总决算为1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6、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上级部门拨入农村道路建设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6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75%,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等活动接待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完成预算的41万元的97.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 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于2015年11月封存部分车辆后,保有一般公务用车减至3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指为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