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封市白坪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3339.26万元,支出3056.1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分别减少1341.94万元和2678.36万元,主要原因:白坪乡是资源型乡镇,随着资源的减少以及市场形势的恶化导致收入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339.2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30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18万元,占49.74%;其他项目支出1535.92万元,占50.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339.26万元,支出3056.1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7.63%,主要原因:部分社区建设工程完工,减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84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科目30万元;教育支出科目30万元;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科目1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66.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47.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科目27.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科目513.15万元;农林水科目支出761.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科目114.4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30.77万元.;其他支出科目5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43.85%,比2015年决算数33.05万元减少65.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完成预算16万元的20.25%,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各地市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万元的8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 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于2015年11月封存部分车辆后,保有一般公务用车减至2辆。
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21.84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同上。
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政府提供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是指登封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预决算编审、中期财政规划、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收支管理、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管理、财税改革、财政调研、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系统建设、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财税法制教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财政项目评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督导验收、财政管理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指为登封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指登封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开展会计事务管理、非税票据管理、资产管理、项目评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4、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财政事务(款)下其他项级科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支出。主要指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反映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择时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财政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下属事业单位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郑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收费中心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